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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交通运输局“三强化”确保汛期公路保通保畅和水上运输安全工作 来源:省平台 发布时间:2014-07-22 浏览数:5

  一是强化领导,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汛期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迅速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指挥作用,建立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防汛应急队伍。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加强汛期安全行业监管。加大水上交通安全巡查力度,经常性开展水上安全排查和拉网式隐患排查,严查“六不发航”、“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和“停航封渡和减载制度”等汛期制度执行情况;加强公路桥梁、涵洞、排水沟等排水设施的针对性养护,确保公路和排水设施安全度汛。认真落实公路巡查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巡查工作协调与信息互通机制,切实加强汛期公路巡查工作,及时抢通公路;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桥梁安全“十项制度”,做到责任明晰,规章制度健全,投入满足需求,分类处置及时,监督检查到位。

 

  三是完善预案,强化演练,全面提高汛期安全应急处突能力。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和细化汛期安全应急抢险预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防汛措施;强化部门联动和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各方面的信息,提高预警、预测的能力,提前做好准备;严格值班值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及时上报各类突发事件,遇到险情和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防止出现迟报、缓报、漏报,坚决杜绝虚报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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