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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推进实施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省平台 发布时间:2014-11-24 浏览数:0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推进实施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11日

 

  四川省推进实施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工作方案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39号)和《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交通规划》),加快推进我省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抢抓机遇,趁势而为,以推进《交通规划》项目实施为抓手,加快打造长江黄金水道,扩大交通网络规模,优化运输结构,强化各种运输方式衔接,提升综合运输能力,建成网络化、标准化、智能化的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全省“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格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长江干线航道等级提升工程加快实施,基本形成“四江六港”水运体系,全省四级以上航道达到1500公里,港口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250万标箱;铁路运营和在建里程达到7600公里,建成铁路出川通道11条,铁路复线率达到60%,电气化率达到90%;高速公路建成和在建里程达到8500公里,出川通道累计建成20条,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60%;全省民用运输机场数量达到13个。长江上游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初步形成,综合交通运输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基础设施结构趋于合理,运输方式间衔接总体顺畅,运输服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基本适应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需要。

 

  到2020年,全面完成规划建设任务,长江宜宾至重庆段达到二级航道标准,形成干支流网络衔接的长江黄金水道,全省四级以上航道超过1600公里,港口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300万标箱;铁路运营和在建里程达到8000公里以上,建成铁路出川通道15条;高速公路建成和在建里程达到10000公里,出川通道累计建成24条,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70%;全省民用运输机场数量达到18个。建成畅通的黄金水道、高效的铁路网络、便捷的公路网络、发达的航空网络、区域相连的油气管网和一体发展的城际交通网,形成长江上游横贯东西、沟通南北、通江达海、便捷高效的综合立体交通走廊。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川境段功能。

 

  以提升长江黄金水道运输能力为主要任务,重点推进2个在建项目、25个待建项目,估算投资555亿元。

 

  1.加快推进实施长江干线川境段航道等级提升工程。

 

  宜宾至重庆段二级航道整治工程(川境段228公里)。加大向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汇报力度,主动对接前期工作研究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力争2015年内完成前期工作并实现开工建设。

 

  宜宾至水富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30公里)。加快推进前期研究论证工作,强化环保措施,创造审批条件,力争2016年内完成前期工作并实现开工建设。

 

  2.统筹推进支线航道建设。

 

  岷江航道建设。加快推进岷江犍为、龙溪口、东风岩等航电枢纽前期工作,尽快完成工可审批,力争在2015—2017年间逐年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岷江龙溪口至宜宾段航道整治工程(81公里)工可审批等前期工作,力争2017年启动实施。

 

  嘉陵江航道建设。尽快完成嘉陵江川境段航运配套工程一、二期工程设计与审批工作,力争一期工程2015年开工。配合重庆市加快推进嘉陵江利泽航运枢纽建设,使嘉陵江全线达到规划的高等级航道标准。

 

  金沙江攀枝花至水富段航运资源开发建设。研究论证金沙江攀枝花至水富段航运资源开发,加强与水电能源开发部门的衔接与协调,力争2017年启动翻坝转运系统建设。

 

  统筹推进其他支流航道建设。加快我省其他支流航道前期研究论证工作,适时启动项目建设,逐步改善支流航道通航条件,形成干支衔接的航道网络。

 

  3.促进港口合理布局。加快泸州、宜宾港口建设。优化港口功能,加强分工合作,积极推进专业化、规模化和现代化港口建设,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加快泸州港多用途码头二期续建工程、宜宾港志城作业区重大件泊位建设;加快宜宾港志城作业区散货泊位工程等港口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泸州—宜宾港口整合,完善集装箱、大宗散货、汽车滚装和重大装备运输系统。

 

  4.加强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建设。加快推进豆坝、普和金沙江、罗龙、南溪公路过江通道,白塔山、盐平坝、安富第二、蓝田、沙茜、泰安第二、合江县城城市道路过江通道,绵遂内宜铁路、江安第二、纳溪、安富第一、合江新城、榕山公铁两用过江通道等17座桥隧项目前期工作,在2015—2017年间逐步开工建设。

 

  (二)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和城市群交通网络。

 

  以构建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为目标,加快推进铁路、公路、民航机场、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等项目建设,加快6个在建项目,推进16个(类)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估算投资7407亿元。

 

  1.铁路运输网络建设。加快推进成都至重庆、成都至贵阳、成昆铁路扩能改造等在建项目建设,确保按计划建成通车;进一步加快成都至康定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成都至康定铁路成都(朝阳湖)至雅安段2014年底开工建设、雅安至康定(新都桥)段2015年开工建设;积极争取汉中至巴中至重庆、昭通至攀枝花至丽江、重庆至昆明等项目纳入国家《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

 

  2.公路运输网络建设。

 

  高速公路。一是全面加快推进雅安至康定、攀枝花至丽江、汶川至马尔康等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确保按计划建成通车。二是进一步加快绵阳至九寨沟(川甘界)、西昌至昭通(四川境)、仁寿至井研至屏山新市、屏山新市至金阳至攀枝花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其余项目力争在2015—2017年间逐步开工建设。总规模1398公里,估算投资2211亿元。

 

  普通国省道。以G108、G210、G212、G213、G215、G318、G319、G348等普通国道相关路段改扩建为重点,全面加快推进普通国省道升级改造,新改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15000公里(估算投资1350亿元)。全省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70%。

 

  农村公路。继续加快推进通乡通村公路建设,启动实施县乡道改善工程、村道提升完善工程、重要乡镇和建制村连通工程,建设农村公路90000公里(估算投资900亿元),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100%。

 

  3.民航机场建设。巩固和强化成都机场区域枢纽功能,加快成都国家级国际航空枢纽和西部地区门户枢纽建设,全力推进成都新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14年内获得立项批复,2015年开工建设。加快支线机场建设,进一步完善红原机场配套设施,优化全省民用运输机场布局,力争2015年开工建设乐山、巴中机场,“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甘孜、阆中机场。

 

  4.综合交通枢纽及油气管道建设。加快建设成都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泸州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发展一批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节点城市,全面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效率。统筹油气运输通道和储备系统建设,合理布局沿江管网设施,完善油气管道布局。

 

  5.城市群交通网络建设。加快构建成渝城市群城际交通网络,以及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攀西城市群城际交通网络,建设成都连通德阳、绵阳、遂宁、南充、广安、达州、资阳、内江、自贡、泸州、宜宾、乐山、眉山、雅安等城市的放射状城际交通网。贯彻落实公共交通优先政策,建成成都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场站布局和路网结构,广泛应用智能交通技术,提升公共交通网络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协同推进项目建设。

 

  项目所在市(州)人民政府是项目建设的工作主体,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强化要素保障,推进项目加快实施。要成立专门的组织协调机构,主要领导牵头,协调和解决交通建设推进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和瓶颈制约问题,确保各项责任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项目业主是具体实施主体,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强化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造价和廉政五位一体管理,推进项目顺利建成。

 

  省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快推进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及相关专题要件的审查、审批工作,并负责做好国家相关部委的对口衔接工作,协同推进项目加快实施。

 

  (二)创新发展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完善交通建设投融资体制,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各级人民政府责任明确、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投融资长效机制,加大财政性资金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以改革的思路,继续积极探索重大交通项目采用建设—经营—移交、建设—移交、设计施工总承包、公私合营等方式进行融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国家支持以“经营性项目+政府补助”的方式建设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项目,破解融资瓶颈。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和各类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信用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筹集城际铁路、普通公路、内河航道等建设资金。

 

  (三)加强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抢抓政策机遇,主动加强向国家相关部委的沟通汇报,及时对接国家相关政策和措施,积极衔接“十三五”规划,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国家从规划、政策、项目审批、建设资金、人才培养和对口援助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四)细化工作方案,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相关市(州)人民政府和项目实施主体应制定各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倒排工期,落实工作责任,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群策群力,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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