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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打造“准自贸区”8项措施先行先试 来源:省平台 发布时间:2014-08-07 浏览数:4

  近日,《关于在四川省成都市部分区域学习借鉴中国(上海)自贸区经验的方案》先后经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和四川省委常委会审议同意。

 

  四川省委常委会议决定,以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2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作为学习上海自贸区经验的实施区域,总面积8.77平方公里。

 

  会议提出,着眼于可操作、易复制、出实效,积极开展投资、金融、贸易便利化等改革试点。首批学习借鉴建立开放透明投资管理制度、推进更加便利的贸易监管制度、推进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制度创新、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4个方面17项措施。

 

  今年上半年,上海自贸区分批推出了14项“可复制、可推广”的自贸区监管服务制度。其中8项已经在成都高新综保区先行先试,成都海关表态,支持成都高新综保区打造西部准自贸区,为接轨上海自贸区政策做好准备。

 

  消息称,目前,成都海关正与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一同研究对上海自贸区政策的移植复制方案。成都海关已向海关总署申请,推动四川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成为首批试点区域。若申请成功,上海自贸区各项改革创新政策有望在四川全面落地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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